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出租
汽车行业改革,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日前,我市出台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
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明确出租汽车行业定位、深化巡游车改革、规范发展网约车、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 巡游车按每万人10~12辆标准进行总量调控 方案中指的出租汽车主要包括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目前,我市共有867辆巡游车。 方案指出,我市巡游车实行总量控制,按每万人10~12辆标准进行总量调控;同时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约车,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为群众提供品质化、多样化的运输服务。此外,我市还将根据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和出租汽车发展定位,合理控制出租汽车运力规模,逐步实现市场调节。方案明确提出,新增和更新出租汽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鼓励巡游车加入网约车平台提供服务 在深化巡游车改革方面,我市规定,巡游车经营权期限一律为八年,经营权实行无偿使用,新增的巡游车不得变更经营主体。既有的巡游车经营权,在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建立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经营期限届满后,将其与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挂钩,体现优胜劣汰导向,对服务质量信誉好的经营者优先配置经营权。对经营权期限届满或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收回经营权。我市鼓励巡游车退出经营,转入网约车经营。 此外,我市还健全利益分配制度,理顺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我市鼓励巡游车加入网约车平台提供服务,但价格仍执行巡游车标准。 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 在规范发展网约车方面,我市将规范网约车发展和网约车经营行为。方案指出,网约车平台公司是运输服务的提供者,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
社会责任。提供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及其车辆实行许可,应符合提供载客运输服务的基本条件。网约车的裸车为巡游车均价的1.3倍以上,经营期限为八年。我市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不低于巡游车运价标准。网约车平台公司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强对提供服务车辆和驾驶员的生产经营管理,不断提升乘车体验,提高服务水平。同时,网约车平台公司要维护和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网约车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提供运营服务,合理确定计程计价方式,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 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评价系统 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方面,我市将完善服务设施,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市场监管,加强法制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方案指出,在车站、商场、医院等大型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我市将划定巡游车候客区域,为出租汽车运营提供便利,更好地为乘客出行提供服务。我市还将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评价系统,并将有关信息作为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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