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国土资源部门获悉,我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这一被称为史上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究竟“严”在哪儿?记者进行了采访。 严格划定和保护永久基本农田 “严格划定和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将成为一项硬任务。”市国土资源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将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从市区、镇区周边和交通沿线开始,由近及远,将优质耕地划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农业部门要做好土地污染调查,将受污染严重且难以恢复治理的耕地调出基本农田范围,足额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头和农户,建立保护图表册,建设基本农田数据库。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同时,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即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不准以调整农业结构等名义在基本农田内实施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除法律规定的国家及省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外,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 严控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记者了解到,此次出台的意见指出,要严控建设占用耕地规模,要求国土资源部门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应保护的耕地数量、质量任务。突出保护耕地优先,统筹布局耕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 据悉,各相关部门在编制、修订与土地相关的规划时,要首先考虑保护耕地,确保与土地规划相衔接。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的扩区,应限定在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内,严禁突破土地规划确定的范围占用耕地;在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后的一定时期内,除涉及科学发展载体、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外,一般不再审批局部调整;坚决杜绝建设项目违反土地规划随意选址占用耕地。发改、住建、交通、林业等单位在编制规划、项目审批和建设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耕地保护与发展建设之间的关系,努力做到有力保护、有效保障、有序开发。 严格土地执法监管 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离不开监管的严格。意见中指出,要落实土地动态巡查制度,对耕地进行全天候、全覆盖监管。 意见提出,完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移送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国土资源部门与公安、监察等部门及法院、检察院的协同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行政区域一个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在10%以上的,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落实年度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不力、没有完成预期目标任务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将对一把手进行警示约谈;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个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在15%以上,或造成恶劣影响、后果严重的,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有关精神,对所在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进行问责。
《我市出台意见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jiyuan.yuduxx.com/581333.html,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