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16 09:28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9月6日,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获悉,根据省卫计委通知,我市9月1日起将3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这3种药品分别是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吉非替尼(易瑞沙)和盐酸埃克替尼(凯美纳)。今后,我市慢性乙型肝炎和非小细胞肺癌的参合患者,使用这3种药品可大幅减少治疗费用。
据了解,这3种药品中,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是治疗活动性肝炎的药品,以前属于100%自费用药,被纳入新农合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后,补偿级别按乙类管理;盐酸埃克替尼(商品名“凯美纳”)及吉非替尼(商品名“易瑞沙”)是用来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药品,此次被纳入新农合门诊重大疾病救治范围后,补偿比例按70%纳入报销。其中,服用凯美纳的参合患者,新农合基金每人限支付266天(38盒)费用,266天后需继续治疗者,慈善机构终生赠药;服用易瑞沙的参合患者,新农合基金每人限支付240天(24盒)费用,满240天后需继续治疗者,慈善机构终生赠药。目前,全国仅有河南配套了相应政策。
另据了解,治疗非小细胞肺癌药品限三级医院门诊,且单次处方不超过30天量。目前,我市符合条件的为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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