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22 11:44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4月6日,济源市“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新闻通报会在行政区会议中心举行。会议表彰了2015年全市纳税50强企业,通报了2016年一季度全市组织税收收入情况、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记者获悉,5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推开营改增和征管体制改革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全部纳入营改增。全面推开营改增和征管体制改革试点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对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企业加快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全面推开营改增,从制度上解决了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的问题,能够有效避免重复征税和为企业减负松绑,可以有效地激发市场活力、降低企业成本,增加有效供给,对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据了解,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共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2715户,其中一般纳税人202户,小规模纳税人2513户,累计实现减税5亿元,政策效应显著。无论是试点纳税人还是原增值税纳税人,都实现了较大规模的减税,充分体现了营改增实施后整体减税的制度框架设计要求。
通报会上,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的相关负责人还就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济源日报、济源晨报等多家省、市媒体记者的提问进行解答。
营改增热点问题答记者问内容摘登
新闻通报会上,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回答了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济源日报等媒体记者关于营改增政策相关问题的提问,现选取部分内容进行摘登。
问: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从今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如何确保所有行业的税负只减不增?原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试点纳税人,是否还能继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首先,在税制设计上,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商品在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比如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1%,其购进的建筑材料、建筑机械、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运费等进项税额都可以抵扣,缴纳的增值税是指对增值额按11%征税。增值税为价外税,计税依据为不含税销售额。如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应纳税额为销售额/(1+3%)×3%,税负总体上是下降的。对营改增后未完工或未决算的老项目,国家均出台了相关的过渡性政策,符合条件的老项目可以简易征收。同时,税务部门将加大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帮助纳税人落实好各项政策,确保试点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原来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试点纳税人,营改增之后还能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对原营业税相关优惠政策进行了延续。
问:生活服务业营改增之后,对餐饮、住宿、美容美发等个体户影响很大,他们在申报纳税时应该注意什么?
答:这里主要涉及三个问题:纳税期限、缴纳税款和发票开具。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和1个季度。增值税纳税人按规模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目前,我市小规模纳税人均按季征收,首次申报在7月15日前完成。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缴纳税款方面,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在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免征增值税。发票开具方面,原来的营业税通用定额发票可以使用到7月31日,企业冠名营业税发票可以使用到12月31日。所有纳税人从4月25日起可以到市国地税办税大厅领取增值税发票,从5月1日起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
问:营改增之后,个人二手房交易的税费负担会有什么变化?
答:营改增后,个人二手房交易的税负也会下降。个人将购置2年以上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如果是将购置2年以内的房子对外出售,营改增后将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比如,一套200万元的房产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税金为200万×5%=10万元。增值税是价外税,与营业税的税基不同,对应的计算公式应为200万/(1+5%)×5%。这样计算出来的税金为9.52万元,大约节约了4800元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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