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动力,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然而,科技创新离不开好政策的扶持。近年,我市在推进科技创新发展上谋实策、出实招、求实效,把高新技术、科技项目申报、科技创新奖励及企业研发等一系列政策“干货”送到企业,为企业科技创新配备动力引擎。 加强政策宣传扶持,帮助企业做好布局 一直以来,企业都是政策扶持的主体,高新技术企业更是如此。面对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对新政策了解不及时,从而导致申报信息不匹配而使企业成本大大增加的情况,相关部门人员对近年国家、省、市出台的支持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文件进行梳理,加强宣传解读,并积极扶持,帮助企业做好布局。 据了解,我市制订“科技攻关计划”“科技重大专项计划”“企业技术创新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并对申报省、市各类计划的企业进行研发费用补助;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推荐,对通过省厅认定的企业办理税收优惠手续,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协调税务部门执行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 拿出“真金白银”,鼓励企业科技创新 对于企业来说,科技创新是其不断向前发展的内在动力。我市专门出台《
济源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鼓励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并对各类研发平台进行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建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认定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研发基地,新认定的国家级示范企业、试点企业,新认定的省级示范企业、试点企业等,我市将分别给予5万元至50万元的资助。 与此同时,对于我市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并共同开展技术研发的,或者购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或有效发明专利并实现产业化的,按实际开票支付技术开发经费的20%给予资助。 出台优惠政策,激发企业研发活力 政府和企业是推进创新两种不同的力量,但仅靠政府的意愿是不够的,必须激发企业的研发活力。因此,设置激活企业创新意愿的激励政策,提高创新补贴的激励效应,才能实现我市企业创新的重大突破。 我市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积极落实国务院有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让更多的企业、更多的研发活动、更多的研发费用支出能够享受到政策扶持,从而鼓励各类型企业重视研发,提升创新能力。在管理上,我市减少审批环节,加强后续管理,提高对企业合规性的要求,让更多真正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够顺利享受优惠政策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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