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04 12:46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对照台账任务,限期整改到位,否则严肃追责!”近日,市环委会办公室就省环保公安第四督察组发现问题向各责任单位集中交办,要求按期整改到位,确保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活动开展以来,省环保公安第四督察组对我市环境问题进行了全面督察,共发现环境污染问题100个,其中区域性环境问题8个,工业企业环境问题36个,道路扬尘问题9个,施工扬尘问题43个,其他环境问题4个。省环保公安第四督察组已将这些问题向我市进行了交办,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同时还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察,如发现存在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问题未解决的,将按照《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实行公开约谈、区域限批、责任追究等措施。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问题,并于近期吹响了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号角。对省环保公安第四督察组督察发现的大气污染问题,我市要求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台账任务要求及时整改,着力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确保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市环委会办公室在对督察发现问题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制定了问题整改台账,要求各责任单位全面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全面排查,逐项整改,并于7月22日之前上报整改结果。
在督察发现的问题中,煤场、料场污染,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等问题尤为突出。根据我市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要求,这些问题涉及的一级网格监管部门包括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食药监局等;涉及的二级网格主体包括玉川产业集聚区、虎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坛街道、沁园街道、北海街道、济水街道、克井镇、五龙口镇、思礼镇、承留镇、轵城镇、梨林镇、坡头镇、下冶镇、王屋镇。
我市要求各责任单位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原则,进一步厘清、理顺、压实责任,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做到守土有责、党政同责,切实做好污染防治和问题整改工作。对于各项工作推进情况,我市将严格考核、严肃追责;对在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力,部门监管责任缺失,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将依法依纪严格追究相关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倒逼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改善空气质量,实现“让蓝天常在、与美丽同行”的生态环保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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