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5-20 10:33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一、什么是办税人员实名办税?
答:办税人员实名办税是指税务机关在办税人员身份明确的情况下受理纳税人涉税事项。其中,办税人员是指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税务代理人和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授权的其他人员。
二、为什么要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
答: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有利于厘清征纳双方责任,防范简政放权后纳税人被他人冒用或提供虚假信息办税的风险;有利于保护纳税人真实意愿表达,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有利于税务部门及时精准地向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的通知推送和政策宣传服务,方便纳税人防范涉税风险,切实提升服务质效;有利于规范管理,促进诚信办税,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三、实名办税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纳税人的办税人员在河南省各级地税机关办理涉税事项,以及纳税人的办税人员使用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时,适用办税人员实名办税。
四、纳税人需实名办理哪些业务?
原则上,纳税人全部涉税事项均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将按照采集程序最简的原则,结合信息化建设进度逐步实行。
五、地税机关采集办税人员身份信息包括什么?
答:地税机关采集办税人员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信息、电话号码以及税务代理合同(协议)或授权方的办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的信息。地税机关在采集办税人员的身份信息时,以下证件的原件为有效身份证件:
(一)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外国公民护照。
六、纳税人如何办理办税人员信息变更等手续?
办税人员发生变化或办税人员的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等信息发生变更的,需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授权或代理行为到期或终止的,纳税人需及时办理授权或代理手续。
七、哪些类型的纳税人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本人到地税机关采集身份信息?
答:属于下列类型的纳税人,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本人到地税机关采集身份信息。
(一)被地税机关列为高等税收风险实行重点监控的;
(二)被地税机关确定为具有严重、较重税收失信行为的;
(三)存在欠缴税款情形的;
(四)有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受到法律追究的。
八、办税人员实名办税何时开始推行?
答: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为身份信息申报期。申报期内未携带身份信息申报所需证件和资料的办税人员办理涉税事项的,地税机关仅受理当日办理事项。2016年9月1日起,地税机关全面实行实名办税,对申报期内未进行身份信息采集的,当场采集办税人员身份申报信息后办理涉税事项。
九、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主要变化是什么?
答:简单地说,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上述人员以外的办税人员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税务代理合同(协议)原件或授权方的办税授权委托书原件。
实际上,目前办税人员在办理一些业务时,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已经要求其出示“经办人”身份证件,所以此次实行实名办税对于多数办税人员办理多数业务,是没有变化的。
十、办税人员办理涉税事项时未携带身份证件怎么办?
答:办税人员在办理涉税事项时应按公告要求携带身份证件。未携带身份证件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办税人员对采集信息时纳税人预留的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进行验证,验证通过的,可以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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